从2009年6月起,鹤山区法院在11个重点部门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对干警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该院专门实行了纪检监察员制度。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延伸了纪检监察的监督“触角”,克服了监察人员少、监督不到位的矛盾,使监督的面更广,监督内容更细,使干警感觉到监督就在左右,“不敢为”、“不能为”的机制得到更好的贯彻。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设立,为鹤山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动,使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