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4月27日下午,鹤壁中院民三团队法官到一位年近八旬且行走不便的当事人王某家中进行判后答疑及回访。
民三团队法官审理的一起王某与余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判决后,王某电话中表示希望法官对其不服部分内容进行解释,但因其年龄较大、受伤情况又较重,还坐着轮椅,来法院行动不便。民三团队承办法官经联系一审法官后,决定由两级法院的承办法官共同到王某家中对其进行判后答疑,法官们先来到王某居住的浚县屯子镇东王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后,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到王某家中,针对王某所提出的异议,两级法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一一进行了回复,同时向其解释法官裁判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案件时所考虑的不同角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明法析理,王某感受到了法官的真诚和耐心,彻底化解了对法院裁决结果的不满情绪。
法官们了解到王某老两口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目前缺少经济收入,生活较为困难,当即决定为其现场进行捐款,并为其购买了慰问品。看到法官们真诚的工作态度,王某老两口连声称谢。
下一步,鹤壁中院民三团队将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践行使命担当,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