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9年2月,被执行人李某因急需用钱,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200000元,双方出具借条并签订借款合同。杨某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多次催要均未果,无奈将李某诉至浚县法院。2020年经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杨某24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称李某名下有房产一套,执行干警核实情况后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将该情况告知李某,并责令其按照生效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但李某以无力支付为由逃避履行。执行干警在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均被拒绝接听后,依法对李某采取了拘传措施,并告知其若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抵偿借款。当执行干警准备启动房屋拍卖程序时,李某同意想办法筹钱还款,但试图分期履行。申请人杨某对其丧失信任,不同意和解。4月24日上午,李某通过多方筹钱履行了240000元,并将执行款亲自交到申请人杨某手中,下余5000元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