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好,请问您是李局长吗?”“我是,您是哪位?有什么事情吗?”“我是张某案件的申请人,我现在找到张某了,就在他家楼下…”“好的,我们马上组织人员过去…”。4月23日晚上9点30分,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志兴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得知其已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后,他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在15分钟内赶到被执行人张某所在地,并顺利将张某拘传到法院。
王某与张某二人本是同事,2018年6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且张某突然从工作单位离职,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相应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状况。逾期,张某未向王某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和寻找张某下落未果,在对张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其名下有一辆福特牌轿车,但也和张某一样下落不明。之后,执行干警又多次寻找张某,但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为促使张某尽快履行义务,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张某却始终不出面。
4月23日晚,申请执行人王某偶然发现张某已返回家中,于是立即与执行干警联系。李志兴局长在接到该线索后,立即组织干警前往张某所在地对其进行拘传,并在15分钟内赶到执行现场。顺利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询问,详细了解其近两年的动向及收入情况,张某表示自己当年借款是为了投资,但是由于投资不当,导致资金亏损,背负了大量的债务,不得已下才突然从公司离职,前往外地打工,但也没有赚到钱。在询问关于该案准备如何履行,张某则表示想要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沟通一下,于是,执行干警组织二人就该案进行沟通。直至当晚凌晨3点多,由于双方意见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和解不欢而散。
最终,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未能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二人之间也未能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张某被采取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