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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残疾人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2:06


    近日,一位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参加诉讼,法庭干警见其行动不便,开庭当天组织双方在法庭院内进行调解。

    2020年,董某经营的公司因资金周转向郭某提出借款,并在微信中约定,每借其4192元,每日利息为5元,约合日率为0.2%。郭某拿出自己的积蓄41917元借给董某,截止2021年3月2日,董某分两次偿还了郭某借款本金4292元,后董某以经营不善为由,暂停还款并拒绝支付利息,且董某电话微信全部失联。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郭某起诉到浚县法院要求董某偿还郭某本金37625元及利息1762元,共计39387元。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依法向董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开庭当日,因考虑到董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从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院内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对双方的纠纷进行疏导和法律释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原告郭某主动撤诉。案件审理结束后,当事人对浚县法院的便民行为连声道谢。

    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出务实举措,及时解决弱势群体的诉讼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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