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在浚县法院第三审判庭敲响法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
2019年7月19日,原告鹤壁市浚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起诉被告熊甲,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45190元。浚县法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判决:被告熊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鹤壁市浚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借款44519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被告熊甲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省院申请再审,省院指定中院再审,中院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浚县法院重审。
原告鹤壁市浚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乙与被告熊甲为亲叔侄关系,被告熊甲与鹤壁市浚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供料或受委托采购材料业务中双方发生多笔款项往来,并相互出具借据,但长期未清算。自2018年9月起双方互相7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等款项,历经一、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14次,且各诉讼之间相互交织,在长期的诉讼中,双方的矛盾日益加深,本案即为省法院指令再审的疑难复杂案件。
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作为承办人办理该案,开庭前,经过对所有关联案件的卷宗调阅,阅卷研判,厘出了解决所有纠纷的主线,并制定了开庭审理的庭审预案,于4月22日上午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按合议庭确定的审理思路,举证分配、质证意见、发表辩论依次进行,顺利完成了庭审。
因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对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