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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08 16:38:56


    近年来,浚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优抚对象,开展拥军活动,保障军队及军人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浚县法院共预防和化解涉军人军属纠纷63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适时走访和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驻浚部队官兵。2006年以来走访和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56人次,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2万余元;走访和慰问驻浚部队官兵8次。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和机制。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拥军优属领导小组,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设立以主管副院长为审判长的“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专审涉军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制定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和宣传等10余项规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重大节日有活动、有安排。三是开辟“拥军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坚持做到“三优先”,即在立案庭设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立案;在案件审理中,特案特办,优先审理;在执行局专门设立涉军案件执行小组,凡是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一经申请执行,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确保涉军案件的执行做到既好又快。对于确有困难的涉军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畅通维权渠道。四是聘请“拥军联络员”。在每一法庭辖区内选聘5名村委干部作为“拥军联络员”,在乡(镇)武装部设立了“军属法律咨询站”,建立横向联系,及时了解涉及军属纠纷的详细情况;定期培训“拥军联络员”,监督涉及军属利益案件的办理情况。五是坚持拥军回访制。对涉及军属的赡养、抚育等特殊类型案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注重对当事人情法理的教育疏导。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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