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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淇县法院: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

  发布时间:2021-04-20 08:21:49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是不是法院就不管了,法官:“当然不是”,4月13日上午,淇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终本”案件。

    2019年7月淇县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只查到被执行人有8000余元的银行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淇县法院委托当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现场调查,亦未发现财产线索,该案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3月的一天,执行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突然发现了王某某的身影,经过调查得知,因李某曾向王某某借款2万余元,李某多次推诿扯皮拒不偿还,王某某遂将其起诉至了法院,刚开完庭就被执行干警认了出来。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说服教育,李某、王某保证在判决生效后共同和周某协商处理。

    4月13日上午,经过执行干警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三方终于达成和解,李某某向王某某履行义务2万元,王某某又向周某履行义务2.8万元,“终本”案件成功执结,同时也避免了另外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说法: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会依法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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