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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执行局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2008-11-17 10:30:27


    为验证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一年来执行工作情况,11月14日,鹤壁中院执行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执行工作实行绩效考核。

    鹤壁中院执行局这次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是按照《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进行。要求两级法院执行局相关数据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1月25日。

    为加快工作进度,中院执行局特别做出强调和要求:首先要求各县区法院执行局提高认识,明确了执行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不仅是市法院对各县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也是对各县区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执行工作项目排名评分的重要依据。强调各县区法院要高度重视,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有关考评材料和数据的上报工作,保证全市法院执行考评工作的按时完成。

    其次是严格纪律,保证质量。中院通知规定:各县区法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据实上报相关数据,坚决杜绝考核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目前,鹤壁中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已按照考核程序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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