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秦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交付了50000元,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就此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秦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5年马某与秦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后因双方感情破裂,马某起诉离婚,经浚县法院判决秦某返还马某彩礼款及车款。判决生效后,秦某因心存不服拒不履行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声称秦某名下有汽车一辆,执行干警核实情况后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因找不到车辆具体藏匿地点无法对其进行实际控制。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得到确切藏车地点,果断出击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扣押,随后对秦某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并且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会将该汽车进行拍卖处理。迫于执行压力,4月14日上午,秦某交付50000元现金请求和解,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