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胜诉权,成功将被执行人李乙送拘予以惩戒。
申请执行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乙因家庭生活需要而向李甲借款,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李甲多次催要未果,将李乙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李乙偿还李甲本金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李乙拒不履行义务,李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启动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李乙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李乙,并责令其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但对方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但李乙毫无偿还之意,执行干警依法将李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其高消费。后来执行干警多次与李乙联系,李乙为逃避义务均找借口拒绝与执行干警进行沟通。4月15日下午,执行干警得到李乙的确切消息,到其家中寻找,再次劝其偿还债务,但李乙仍以手头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察觉李乙毫无履行之意,果断决定,依法将其带走进行司法拘留15日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