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浚县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强制措施的威严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年,王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朱某借款,并出具借条。经朱某多次催要未果,将王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朱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发现王某名下有少量存款,执行干警随即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并强制扣划。后来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王某要求其履行义务,王某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虽穷尽执行措施但王某名下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该案件的后续跟踪与执行。4月10日,执行干警到王某家中寻找王某,多次沟通无效后执行干警果断决定依法将其拘传至执行局,迫于强硬的执行压力,王某最终同意先偿还一部分,经申请人同意,剩余部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