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辞辛苦认真调查,作出公正的裁决,为我们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最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29日下午,某新能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将一面写有“司法公正护航企业发展 履职尽责助力营商环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鹤壁中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手中。
这是一起股东请求确认工商登记行为无效的行政案件。该新能源公司一股东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股东登记时,未审核其身份信息,登记行为应属无效。一审判决驳回该股东诉讼请求后,该股东提出上诉。二审中,该新能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提交了新的证据,用以证明该股东确实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被登记为股东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议庭按照证据规则对新证据进行了充分研讨,并针对疑点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最终认定了新证据的效力,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一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登记时审查不严的问题作出评判,另一方面认为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没有达到重大且明显违法的程度,不足以被认定为无效,兼顾了公司的经营稳定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鹤壁中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依法行政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行政案件,利用协商化解、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政府在行政协议案件中履行承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