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在“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中,不断增强对专项斗争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通过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不断提高“两抢一盗”案件结案率。
一是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的统一。严格执法是为民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严格执法的过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的过程。任何逾越法律的所谓“为民”,都是与为民服务背道而驰的;为民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标和归宿。只有将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为民的最终目标,才能够把严格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只有始终将为民服务确立为严格执法的归宿,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才能得以体现;公平正义是实现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相统一的价值基础。无论是严格执法,还是为民服务,都必须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基础,努力实现服从宪法法律和体现人民意志的统一。
二是正确处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实现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是当事人权益的简单堆积,具有整体性和根本性,是通过无数当事人的具体权益表现出来的。要以个案公正为基础,保护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失去对当事人具体权益的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要以利益衡量为手段,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要以利益平衡为目标,寻找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最佳结合点。只要找到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根本利益的平衡点,就找到了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最佳结合点。
三是正确处理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裁判是检验案件法律效果的重要标准。一个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审判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结事了是衡量案件社会效果的重要标准。一个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矛盾是否得到化解、纠纷是否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社会公众是否认同。依法化解矛盾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重要路径。实现案结事了,无论是裁判,还是调解,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
截止目前,浚县法院“两抢一盗”案件结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