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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罚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1-02-05 08:54:54


    2月3日,鹤山区法院向协助单位安阳某炼钢公司(下称炼钢公司)送达了新年的第一份罚款通知书,送达当日,炼钢公司即主动配合鹤山区法院核对相关合同及账目。罚款“敲山震虎”,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鹤壁市某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环保公司)申请执行鹤壁某科技公司(以下称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科技公司拖欠鹤环保公司43万元,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未按约给付,环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鹤山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科技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敦促其履行义务。期间,科技公司向鹤山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其单位在炼钢公司有到期债权,共计44万余元,可以用来偿还债务。

    1月15日,鹤山法院执行干警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前往炼钢公司,要求协助执行。环保公司签字同意,却迟迟未履行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的义务。执行干警于1月24日再次前往炼钢公司,要求炼钢公司履行协助执行通知书上义务。炼钢公司依旧推诿扯皮,不愿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敷衍了事,挑战司法权威。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2月3日,鹤山区法院依法向炼钢公司送达了罚款决定书。见法院动了“真格”,炼钢公司悔不当初,连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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