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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民法典大讲堂第三期来了!

  发布时间:2021-02-01 10:33:33


    1月29日下午,山城区法院第三期“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大讲堂”如期开讲。此次大讲堂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海兵,员额法官马保军,鹿楼法庭庭长楚新辉分别授课,全体法院干警参加学习。

    首先,邓海兵局长从理念、规则、制度三个方面阐述了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对执行工作的宏观影响。针对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中有关执行的规定,邓海兵局长结合自己在执行工作中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干警们深入剖析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随后,马保军法官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学习了修改后的19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以及劳动争议解释一,对其中的新增修改部分做出了具体说明,并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层面,多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

    最后,楚新辉庭长带领干警们详细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并就有关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适用进行了扩展解释。

    通过此次大讲堂授课,既让授课法官对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有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也给干警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营造了深入学习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浓厚氛围,有助于干警们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切实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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