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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向法律伸手 伸手必有严惩

  发布时间:2021-01-16 08:31:30


    近日,山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不当得利执行案件。

    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贾某称其可以帮人代办机动车驾驶证,宋某得知此消息后,就蠢蠢欲动,想要花钱图省事,于是找到了贾某。二人协商后,宋某于当天转账给贾某一万六千余元,贾某保证在三个月之内帮宋某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的四个科目,否则全额退款。三个月的期限到了,宋某并未如期通过驾驶考试,而贾某也并未退还收取宋某的一万六千余元。无奈之下,宋某将贾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贾某应在十日之内返还宋某一万六千余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之后,贾某并未履行,宋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手续,又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保险等,但是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又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到其家中蹲守,最后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原来被执行人贾某通过此手段还骗取了其他人的钱财,这些受害者也经常上门讨债,所以贾某电话不敢接,有家也不敢回。贾某后悔地说:“杨法官,我也是受害者啊,我把骗取来的钱给了我的上级,我只在中间赚取很少的差价。我真后悔干这骗人的勾当。害人害己!你给申请人说下我向亲戚朋友借点钱分期还给他行么?”杨法官立即联系了申请人,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同时,杨法官也教育了申请人宋某,不要只想着钻法律的空子,花钱就能办事,以后要遵守法律,那样才不会让有些人有机可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法官提示:不要以为钱是万能的,金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莫向法律伸手,伸手必有严惩。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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