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山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房租引发的民事纠纷。
原来,山城区市民钱某将自家几间门面房出租给了郭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2020年疫情期间,由于经济效益不好,钱某好心为郭某减免了部分房租,在扣除掉减免的房租后,郭某还拖欠了三个月的房租。几次催要未果后,2020年12月,钱某一气之下将租户郭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与租户郭某联系,郭某以自己不在鹤壁、双方对租金的事情还未谈妥等为由,迟迟不肯露面。“郭某一直不露面,就算法院判我赢了,被告一直不给我钱怎么办?”钱某生气的说到。为了保障自己能顺利要到钱,钱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郭某名下银行存款。没想到,刚冻结后没多久,郭某就主动找到钱某协商房租金额问题。
承办法官看到双方有调解的意愿,且考虑到疫情期间被告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便主动电话联系原告,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在立案20多天后,在法院的组织下,碍于财产保全对其造成影响的租户郭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见,郭某当庭将现金交于钱某,钱某也当庭写下解除保全的申请。钱某拿到钱后,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感叹道:“多亏了咱们法官!太感谢你们了!” 至此,双方当事人矛盾得以化解,也为拖欠房租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