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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显威力 追回拖欠工资款

  发布时间:2020-12-29 15:43:11


    近日,山城区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马某受雇于韩某和陈某,结算工资时韩某和陈某欠付马某工资3000余元。2016年,多次催要工资无果的马某将韩某和陈某诉至山城区法院,经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给付数额、给付期限和违约金等。后来,二被告逾期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人马某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被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马某申请恢复本案执行程序。如今,网络查控系统相比之前更加强大,网络查控系统更新上线后,可查询的项目相比之前更加多样、全面、深入,执行效率也大大提升。在执行立案当天,山城区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韩某和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应文书,履行了送达手续,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的新增的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等进行冻结。另外还查询到其名下有相关保险,执行干警随即到有关保险公司将保单予以查封。一系列强制措施之下,被执行人韩某、陈某主动来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要求解决此事。韩某、陈某提出,马某虽受雇于他们,但实际并非二人所用,而是案外第三人,二人也是受雇于案外第三人,也是因此才怠于履行责任。了解到此情况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通过被执行人韩某、陈某提供的线索,到该用人单位核实情况。用人单位承认了用工事实,也承认了欠付工资的事实,但不愿给付调解书确定的违约金。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劝说下,用人单位负责人来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参与调解工作。一方面,执行干警做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先行履行义务,可后续追偿;另一方面,通过释法,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还款义务。最终,申请人马某后退一步,免除了对方违约金,用人单位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圆满结案。

    临近年底,追索工资报酬等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了老百姓能否过一个好年,为老百姓拿到实实在在的工资,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位执行干警的不懈追求。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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