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法官,闫法官,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辛勤努力下,我的卖车款总算是有着落了。”12月25日,申请人牛某在山城区法院执行局激动的说道。
原来,申请人牛某是一个摩托车经销商。2019年7月,牛某的朋友陈某到牛某店里看车,一眼相中了牛某一辆摩托车,试了又试开了又开,特别满意,但苦于囊中羞涩,没钱购买。后陈某提出先把车开走,过三天再支付购车款。牛某碍于朋友情面同意了,陈某给牛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后来,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还钱。无奈,牛某到山城区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偿还购车款。该案因标的额较小,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法院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审理后判决牛某胜诉。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没有履行,牛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仔细阅读卷宗,认真查找线索,多次深入研判,制定了执行方案,考虑到标的额较小且双方是朋友,决定优先使用调解。但问题来了——陈某远在海南务工,邮寄案件手续不签收,电话有时也联系不上。牛某见到这一情景十分紧张,连夜找到那辆摩托车,并向法院要求将车拖走拍卖。执行法官考虑到牛某的最终目的是要钱,拖车拍卖时间较长并且会激化矛盾,于是一边安抚牛某的情绪,一边跟陈某再次联系。执行法官向陈某释法说理,告诉陈某虽然其远在海南,但也难逃法网,配合执行是唯一的出路,再及这么多年朋友感情,如果确有困难可以跟牛某商量。牛某这边态度也有所缓和,表示可以给陈某一定的宽限时间让其分期履行。执行法官抓住时机,趁热打铁,促进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陈某远在海南,执行法官迅速起草和解协议,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由牛某通过微信和彩信发至陈某的手机,陈某确认无误后回复了同意履行,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牛某和陈某都非常满意,两人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山城区法院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目标,不断创新执行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化解群众纠纷,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