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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成功调解一件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18 10:57:53


    “法官,我考虑了很久,决定再给孩子爸爸一个机会。”12月17日一大早,张某来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要求撤回对丈夫赵某的起诉。

    张某与赵某属于自由恋爱,结婚时双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于2008年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典礼, 2015年领取结婚证。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并生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2016年赵某外出打工,期间赵某生活不检点,张某知道后坚持要离婚,赵某不同意,张某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女。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了解到,双方父母及子女都表示希望二人能够和好,为了家庭和子女共同奋斗,恳请法官做好劝说工作。在对二人的调解中,承办法官从三个孩子入手进行劝说,最后提出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月的冷静期,鼓励双方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均表示同意。

    17日,张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要求撤诉。张某称回去之后二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赵某也承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改正以前的错误,做一个好丈夫。为了孩子,张某决定给赵某一次机会。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得以挽回。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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