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调解,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
缑某与侯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浚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侯某返还缑某彩礼款共计70000元。判决生效后,侯某不履行判决义务,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侯某督促履行义务,侯某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执行干警对侯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予以惩戒。后来得知由于申请人家中因支付彩礼家庭陷入困难,双方矛盾较深,不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侯某及其父母,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从法律、道德、婚姻角度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侯某及其父母松口同意履行义务。而申请人也愿意放弃3400元的标的额不再追偿,双方互谅互让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