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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使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减刑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07 16:39:51




    10月至11月,鹤壁中院审监团队依托监狱内部网络系统,通过视频形式对鹤壁市监狱报请的57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贺曦作为审判长主持参与了该批减刑案件的审理。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监狱实行全封闭管理,给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带来新的难题。鹤壁中院审监团队及时转变传统办案思维,与监狱部门多次协调,积极探索新的庭审模式。此次庭审通过设置在监狱办公区域的视频终端,远程视频进行审理,合议庭在监狱办公区域开设法庭,检察机关出庭进行法律监督并发表检察意见,监狱干警、被报请服刑人员在监区内通过视频设备接受询问

    案件审理过程中,鹤壁中院坚持实质化审理,对报请材料实质性审查,严把罪犯认罪悔罪关,全部减刑案件一律开庭审理,除13件减刑案件涉及隐私外,其余减刑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布相关文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民主监督,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100%;压缩办案周期,平均办案期限仅为13天;加强与检察机关、监狱部门的横向沟通,统一掌握裁判尺度和标准,减刑幅度变更率下降为19.3%。

    远程视频庭审突破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既是当下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迫切需求,确保了减刑案件得到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审理。

责任编辑:李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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