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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脱保麻烦多 法院助力案件妥

  发布时间:2020-12-04 16:43:21


    近日,浚县法院审理一起半挂车交强险脱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受到各方当事人均满意的社会效果。

    2020年4月23日,申某某驾驶小鸟牌二轮电动车沿S222省道道路南半幅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遇左转为红灯向左变道转弯时,刘某某驾驶豫FA6331半挂牵引车、牵引豫QR880挂车沿S222省道道路南半幅最左侧机动车道自西向东满载行驶至该路口,在直行绿灯时临近结束未减速慢行,发现申某某后向左变更车道躲避,驶入路口后货车右侧碰撞二轮电动车及申某某,致车辆损坏、申某某摔倒受伤当场死亡。受害人申某某的近亲属对被告张吗、刘某某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提起诉讼。

    被告张某系被告刘某某驾驶豫FA6331半挂牵引车、牵引豫QR880挂车的实际车主,事故发生时,该车的交强险正好处于脱保期间,该车投保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要求将交强险赔偿项目部分扣除。因考虑到车主及肇事司机承担的数额较大,且肇事车辆系营运车辆,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承办法官立即找出案件调解切入点。通过多方努力,关于交强险赔偿项目部分,原告与被告张某、刘某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及时履行完毕。关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以要素式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判决,立即向原告及保险公司送达,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且不上诉。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将赔偿款向原告方履行完毕。

    该案件以部分调解、部分判决的形式予以结案处理,受到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不但使受害人的家属及时得到物质及心灵的慰藉,而且让车主将半挂车及时开走,挽回了巨大的营运损失,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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