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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五项措施推动巡回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26 08:31:21


    山城区法院为进一步促进巡回法庭工作,制定五项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已有24起案件在巡回法庭巡回时于诉前直接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巡回审判不但有点,而且有人坚守。山城区法院在设立巡回审判点以后,不但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而且派出干警日常驻守巡回审判点,让老百姓不出乡,就能解决纠纷。

    二是以乡镇为中心,在大的集镇设立“庭外庭”。根据各乡镇产业和生产特点,充分利用各村的治安和民调资源,对于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无法调解的进行归类、统计,然后由巡回法庭进村入户,巡回审判。

    三是规范预约上门立案、进村入户开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住所离法庭较远、交通不便的人员,可预约上门立案,预约开庭时间和场所。

    四是规范对当事人诉讼的指导。对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的当事人“诉讼难”问题,巡回审判点接待人员一方面大范围受理口头起诉,另一方面印制了格式化诉状,指导当事人填写,消除当事人畏讼心理。

    五是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确保其打得起官司,要求各人民法庭积极推行司法救助,协助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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