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浚县法院借鉴运用“4+2”工作法,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力度,使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4+2”工作法涉及村级民主管理、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监督等多个领域,其实质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方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专项斗争中,该院将专项斗争工作划分为审判工作和非审判工作两大部分,再根据审判工作和非审判工作的不同性质分别适用不同的“4+2”议事规则。该院党组对专项斗争中的重要安排部署、人员调配、重要奖励、制度制定等非审判工作事项均按照“4+2”议事规则进行。“4”即“四议”,就是通过庭室部门提议、中层干部商议、干警大会审议、党组会决议;“2”即“两公布”,就是对决议结果、实施结果进行公布。对专项斗争中复杂疑难案件、当地有影响案件的审理等审判工作事项,则按照另一种“4+2”议事规则进行。“4”亦是“四议”,就是通过承办人提议、刑庭全体干警商议、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决议;“2”即“两公开”,就是开庭公开、宣判公开。
通过借鉴运用“4+2”工作法,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了专项斗争中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案件审判的民主化、科学化、理性化,得到了我院干警的普遍好评和支持,有力推动了该院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