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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评估加拍卖 以物清偿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11-03 11:16:09


    “这钱要回来的真是太不容易了,辛苦你们了,为你们的工作点赞!”近日,申请人李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时,由衷的向执行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关于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被执行人齐某承包了一段郑济高铁工程,2018年2月份,齐某以施工为由向李某借款130000元并出具借据。同年8月份,齐某因工地发生事故再次向李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据,后又陆续向李某借款20000元虽未签署借条但齐某承认借款事实。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向齐某催要,齐某以资金暂时周转不开为由,同李某签署了抵押协议,协议内容为,将施工所用的钢筋抵押给李某并表明还款时间及利息。协议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款,齐某均未还款。李某将齐某诉至浚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齐某分别支付李某借款本金230000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齐某仍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齐某取得联系进行约谈,但齐某以工程款尚未到账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多次劝说并讲明如果拒绝履行义务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齐某的态度依旧强硬。为了使执行款尽快执行到位,执行干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协议,于是执行干警与相关单位对钢筋进行评估及拍卖,将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齐某所借的本金及大部分利息,剩余部分李某明确表示放弃。此案到此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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