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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 利剑出鞘斩黑除恶 法检“两长”铁腕履职

  发布时间:2020-11-01 11:13:11





    10月30日,在山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王某甲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山城区法院院长韩明文担任审判长,山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新江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山城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行法律职务办理涉恶案件,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山城区检察院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在经营煤炭生意期间,纠集杜某某、刘某某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犯罪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团伙,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较多。为保“质”高“效”地完成此次审判任务,山城区法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决定由院长韩明文任审判长,与副院长卢国平、刑庭负责人付蕾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本案。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对事实、证据、财产处置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合议庭在认真查实后,均一一进行回应,使被告人心服口服,涉案的八名被告人在审判环节主动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法庭调查层次分明,法庭辩论激烈有序,并设置了专门环节就涉案财产处置事宜开展调查、辩论,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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