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已经和好了,感谢你们挽回了我们的婚姻,也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10月26日,陈某和李某一同来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陈某与李某于2006年在浚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先后共生育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二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争吵打架,2015年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李某对陈某大打出手,给陈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后陈某在家中含辛茹苦抚养三个孩子,李某拒不支付抚养费用,生活极其艰难。陈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三个孩子由李某抚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单庭长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双方并无本质的矛盾,不能有效地沟通是家庭矛盾的根源。于是承办法官先在调解室单独对陈某进行了劝解,告诉陈某因家庭琐事就轻易提起离婚着实不太严肃,这是对家庭和社会的极其不负责任。家庭内部有摩擦是在所难免的。成年人离婚并不可怕,但受伤害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生活环境及性格养成、思想变化都非常的不利,成就一次完美的婚姻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理解忍让。然后又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明确以后会改正自己的过错,希望陈某给自己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陈某的语气终于缓和了下来,承办法官让双方都回家冷静下来好好考虑一下,给自己也给对方一个机会。过了几天陈某主动来到小河法庭要求撤诉,一桩即将破碎的婚姻又得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