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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回来的“母爱”

  发布时间:2020-10-30 08:45:57


    母爱应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是被执行人郑某却给了我们不一样的解释,她用实际行动伤害了自己生养的孩子。虽然最后在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一番工作下,她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是她给自己的母爱留下了缺憾!

    郑某与张某离婚后,法院判决由郑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2000元但是郑某却一次也没有给付过。由于郑某长年在外务工,当执行法官找到她时,已经是一年之后了,面对鹤山区法院的执行干警,郑某叫嚣着:“孩子一个也指望不着,我还得自己攒钱养老,没钱给他们!”任由执行法官如何劝说,郑某依然拒绝支付。在将郑某带回法院的路上,执行法官继续做着郑某的工作,一个下午的时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明义,但是这些都没有打动这位“狠心”的母亲,经报院领导同意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当执行法官办理拘留相关手续时时,郑某害怕了,她的态度立马有了改变,请求执行法官稍缓办理手续。经过短时间的思考,郑某开始讨价还价,想把抚养费降低一半,答案是否定的,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郑某只好给家里打电话,让家人送来抚养费,几个小时后,案件终于执结。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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