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浚县法院城关法庭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在微信上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24日14时10分前后,朱洪某驾驶鲁Q955ET、鲁Q5PE4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沿S101省道新濮公路自滑县方向向新乡方向行驶至郑吴101省道45公理(浚县新镇镇大屯、胡岸村路段)时,与沿道路相向行驶的齐朋某驾驶的豫FB5987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齐朋某死亡,二车损坏。原告牛海某系豫FB5987轻型普通货车车主,于2020年8月17日诉至浚县法院。
被告朱洪某吉林人,且系大车司机,常年全国各地奔波;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的代理人系山东人。考虑到疫情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浚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魏方决定利用云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庭审结束后,判决书将出之际,魏庭长感觉到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便立即组织当事人利用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视频手把手教当事人进行操作,最终在河南移动微法院上签订调解协议,随后为他们邮寄出了调解书,该案件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