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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难 坚持执行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18 09:05:24


    浚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通过长期给被执行人史某释法明理,敦促被执行人史某履行了赔偿义务,9月15日,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8月份,被执行人史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驾驶三轮车的陈某发生追尾,造成申请执行人陈某重伤,经司法鉴定该事故致使陈某损伤程度构成八级伤残。交通事故发生后,申请执行人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81天,共花费医疗费63266.51元,史某仅垫付医疗费19500元,但该钱不足以支付陈某的医疗费用,剩余费用均由陈某自己支付。陈某将史某诉至浚县法院请求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经法院判决史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3664.72元。判决生效后,史某未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史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及传统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史某进行线下约谈,但史某以家庭困难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案件就此陷入僵局,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史某的劝解,并对其采取了必要的强制措施。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同意被执行人史某一次性赔偿85000元,9月15日,陈某来到执行干警办公室领走了执行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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