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孩子受伤家长急 调解和好纠纷息

  发布时间:2020-09-17 16:19:23


    李某文系善堂镇西善堂村一名5岁儿童,在自家门口玩耍时被同村11岁女孩张某婷骑电动车撞伤,导致右小腿软组织及右膝、右脚踝关节损伤,张某婷父母垫付500元医药费后便没了音信,李某文父母李某勇、雒某花一气之下将张某婷及其父母张某峰、齐某霞诉至浚县法院善堂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案件,首先与原告父母进行沟通,了解到原告父母对被告撞伤原告后对其不管不问的态度非常生气。了解症结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父母进行了沟通,向其详细阐述了被告在本案中的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被告父母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本系同村村民,为了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趁热打铁向被告继续做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表示歉意,原告也同意让渡了部分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近日,原告向法庭撤回了起诉,和谐的同村村民关系依然延续。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