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过小河法庭庭长单朝民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以调解结案。
钱某与王某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于1989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王某脾气不好,经常喝酒,而且专横跋扈,二人至今已经分居两年。钱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浚县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以及婚生女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得知王某并不愿意离婚,他希望经过调解与钱某继续生活。了解到王某的想法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钱某,发现二人的矛盾集中点主要在于王某喝酒导致夫妻多次发生争吵,承办法官劝解钱某要注意沟通方式。随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来到小河法庭进行调解,起初钱某的态度十分坚决,王某一再向钱某保证以后不喝酒,有什么事情多商量,并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写下保证书,保证尽快改掉爱喝酒的坏毛病。最终,钱某签下了调解协议,与丈夫王某一起携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