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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养鱼楼下漏水 法院判决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0-09-03 15:35:18


 楼上漏水殃及楼下,对如今的楼房住户来说这事不少见,遇到问题楼上楼下好好沟通妥善解决就是了,可住在鹤壁市山城区的张老汉和王先生两家却为漏水的事闹了好几年。在多次协商、争执甚至报警均无果的情况下,63岁的张老汉将楼上的王先生告到鹤壁市山城区法院讨要说法。

    张老汉今年63岁了,家住鹤壁市山城区某小区临街楼一楼,王先生在他家楼上经营一家以养鱼、售鱼为主的店铺。张老汉反映,近几年来,由于楼上养鱼排水问题,造成自家屋顶、屋内墙体多处漏水,装修的天池也被损坏,墙皮脱落、发霉,长满厚厚的黑斑,并散发出难闻的臭味。

    山城区法院法官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多次到张老汉及王先生家中实地调查勘验并拍照取证,查明漏水的事实及原因。经过开庭审理,山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楼上王先生限期排查并修复自家漏水点,并将楼下张老汉家中漏水浸泡部分恢复原状。  

    办案法官提醒: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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