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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判无效 账户被冻急退款

  发布时间:2020-09-02 09:23:52


    “法官,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看看要怎样才能解封,我是做生意的,着急用钱。”被执行人牛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一脸着急地问道。

    这是一起因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被执行人牛某与周某合伙承包本村的土地进行粮食种植,后二人将该承包地转租给了申请执行人董甲与董乙用于非农建设,双方就租赁期限及租赁场地达成共识并签订租赁协议。后因相关部门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发现二位申请执行人无证经营,将其厂房关停。租赁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周某未经申请人同意便占用上述租赁场地进行养鸭。董甲与董乙见生产经营无望,便与二位被执行人协商退还租赁费用,二人却拒绝退还。无奈,董甲与董乙将牛某与周某诉至浚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牛某与周某返还董甲与董乙租赁费7500元。判决生效后,二位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董甲与董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牛某及周某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及传统查控,发现牛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中存有资金,便依法通过银行协助将账户进行了冻结,以避免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牛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询问情况,经执行法官教育,牛某意识到自己无法继续逃避义务。8月30日下午,牛某一次性将执行款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董甲与董乙。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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