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说的对,当初朋友把钱借给我为了让我救急,不管什么原因,我一直不给人家的确不合适,我会想办法还一部分,非常感谢您苦口婆心的劝说,让我们和解。”被执行人余某对一直耐心劝和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8月27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2000元。
孙某与余某朋友关系,2018年,余某以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为由分四次共向孙某借现金50000元并开具了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孙某多次找到余某追要借款,余某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偿还,故孙某向浚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余某偿还孙某甲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余某仍不履行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查控系统对余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是一无所获。执行法官在对案件的初步了解中,发现双方曾经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但余某因好友把自己告上法院而有抵触情绪。于是先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一方面详细了解余某的偿还能力及想法,另一方面积极与孙某进行沟通。在法官的调解下,余某主动向孙某承认错误,并与孙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余某在签订协议当天给付借款12000元,下余金额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