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圆满执行完毕结案。从千里之外赶到鹤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被执行人及家属对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温情执行大加赞扬,再三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更是对执行干警的公正司法和爱民情怀表示敬佩和赞赏。
原来,2015年11月,李某因孩子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王某借款5.5万元,承诺一个月内归还。可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去找李某要账时,发现找不到李某踪影。无奈,王某向山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履行清偿义务。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借款本金5.5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王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到李某住处查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经网络查询和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一套房产外,没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山城区法院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后,经释明,申请人同意从拍卖价款中为被执行人保留租金。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对该房产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并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了相关文书,经两次拍卖均流拍。申请人不同意以房抵债,一方面认为房屋在老区,以后不好出卖变现,另一方面认为流拍价89000元,如果同意以房抵债,除去自己的债权数额,还得再垫付一万多元支付被执行人。申请人申请再次变卖,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又启动了变卖程序。
执行法官考虑到查找不到被执行人,也不知道被执行人还有无其他房产居住,如果李某名下唯一房产被变卖成功,将不利于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变卖周期长,短时间内也难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执行法官决定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儿子的工作地址。经联系得知,原来李某因妻子患癌症急需治疗,便到儿子工作居住的广东省肇庆市为妻子治病,为照顾妻子一直在儿子家里居住未回鹤壁。申请人王某得知后也非常高兴,表示只要李某能拿出55000元,可以撤回房产的变卖申请。执行法官将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向李某说明后,李某非常感动,但表明实在无力清偿债务,妻子患病需要长期化疗,需要巨额医疗费用,表示愿意法院将他的银行卡内为妻子治病的20932元予以扣划,并同意亲自来鹤壁将被查封的房产过户给王某抵债,并不再要求王某支付任何费用。见此情景,申请人王某也表示非常同情,同意李某的方案。2020年8月19日,在儿媳的陪同下,李某从广东省肇庆市坐高铁来到鹤壁,到鹤壁不动产中心为王某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欣慰的返回广东。8月20日,王某愉快的到山城区法院出具了债权实现证明,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