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荆伟,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小山一行10人,莅临鹤壁中院调研对接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接待并会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贺曦,中院及浚县人民法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刘明院长在会谈中对鹤壁中院近两年涉集中管辖案件的数量、类型及前期准备工作作了简要介绍。刘明院长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对于法院来说,落实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保护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鹤壁中院将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尽快将工作部署调整到集中管辖模式上来,在引导当事人跨域立案及开庭、送达、执行等方面全力配合铁路法院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座谈会上,荆伟庭长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部署会与省法院胡道才院长讲话要求。他强调,实行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流域司法机制的重要探索;需要加强研判与配合、做好衔接,确保9月1日起实施集中管辖。座谈会还就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非诉案件立案、信访、网上立案、刑事案件提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等作了深入交流。
唐建福副院长表示,鹤壁中院站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高度,将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此前刘明院长已主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统筹中院相关部门、浚县法院共同谋划推动这项改革;鹤壁中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推进此项重大改革举措的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生态保护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行动,全力支持改革,确保省委、省法院各项安排部署在鹤壁两级法院落地见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