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人也逐渐增多,因宠物侵权引起的民事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淇滨区法院调解化解了一起宠物犬伤人引发的侵权纠纷。
2020年4月份,6岁的原告王某与母亲下楼吃饭,在小区内被被告霍某未牵绳的狗咬伤了左手,原告接种了狂犬疫苗。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5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共计7165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基本情况后,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被告应承担的责任,使原告王某法定代理人和被告霍某原本僵持的态度也逐渐有了缓和。最后原告王某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了精神抚慰金的诉求,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19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法官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动物饲养人应看管好所养宠物,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