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工资账户被冻结导致单位无法对其发放工资,被执行人得知受限后便主动联系法院主动履行5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张某因承包村委土地种植蔬菜向王某借款20000元,并向王某出具有借据为证。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浚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2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义务,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张某的工资银行账户500余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张某总找各种借口拒绝履行。执行干警随后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张某在外地打工,得知无法领取工资,便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解除对其工资卡的冻结,表示愿意履行5000元。经执行干警调解,下余款项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今年年底一次性还清,经申请人王某同意,执行干警解除了对张某账户的冻结,该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