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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化赡养纠纷 撤诉重温亲情

  发布时间:2020-08-14 08:36:00


    “案件我不告了,我要求撤诉……”近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来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向案件的承办法官说道。

    闫某是一位快七十的老年人,育有二子一女,老人含辛茹苦把三个孩子培养成大学生,三人都已安家立业。闫某现在年龄大了,没有劳动能力,可大儿子和其媳妇多年不给老人赡养费,整天无事生非,闹得老人不得安宁,还拿着当年老父亲的五万元赔偿款。老人觉得大儿子的行为严重违背民风民俗和社会公德,有饽于法理,再加上二儿子和女儿都长期在外地打工不在家,考虑到自己的晚年生活需要,老人将自己的孩子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是赡养纠纷,涉及到身份关系,且由于子女们都不在本地,闫某也年纪较大,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诉讼请求也不太明确,为了使案情更加明朗,法庭干警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两次传唤三个子女,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开庭时,老大媳妇对母亲有很多怨言,主要有父亲赔偿款金额分配和家里的土地配地的问题。了解到这其中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告诉几人,尊老是我国公民的传统美德,对于自己年老的父母,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无法独立生活的,作为子女负有赡养义务。再说,老人独自一人养大三个孩子实属不易,又当爹又当妈,又先后为他们结婚成家,一个人撑起了一个家,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至于分地等问题,应该多和母亲交流和沟通,不要伤了和气造成遗憾。听着承办法官的耐心讲解,几人的态度都发生了转变,承办法官让他们回去冷静地考虑考虑,过了几天,老人主动来到法庭,要求撤诉,一件赡养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撤诉而结案。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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