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鹤山区法院的法官们日前来到该区中山街道办事处马中小区,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公开审理,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2009年1月,被告王某驾驶轿车将骑摩托车上学的胡某撞伤,造成胡某小腿腿骨骨折。胡某住院治疗二十余天,不仅花费了数千元的医疗费,也使学业受到了很大影响。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承办该案的法官认为在当前车辆日益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巡回审理该案能提高广大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能对广大居民起到很好的教育意义。
开庭时,原被告对案件基本事实均无异议。被告对因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而给原告造成伤害表示了诚恳地歉意,但认为赔偿数额较高,希望能降低赔偿数额。合议庭当庭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一万元。马中小区的一百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不少群众还在宣传版面前驻足观看。
庭审后,合议庭向旁听的群众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群众对该案的看法,让群众谈认识和体会。一位从事运输业的司机师傅说,通过庭审使自己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有了更深刻的体会,认识到交通安全关系着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健康和幸福,表示自己在今后一定认真学习交通法律知识,遵守交通规则。旁听庭审的一位老同志说,希望广大司机从这次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时刻把安全行车放在第一位。这位老同志还希望法院多到小区审理一些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帮助小区的居民化解矛盾纠纷,使小区建设成一个和谐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