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中达成和解,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双方压在心中多日的怨气也成功化解,双方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杨某与王某两人是多年邻居,关系一直非常友好,去年王某因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10000元,事后王某一直未予归还,杨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因觉得都是好友,杨某却将自己告上法庭,让自己很没有面子,遂拒不履行。杨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局长戚秀丽了解案件情况后,从双方的友情为出发点,对王某和杨某释法明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王某当场履行案款,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均露出满意的笑容。王某感激的说道:鹤山区法院执行局的人情化执行,不仅让我心甘情愿履行案款,而且还挽回了我的友情,真的谢谢你们!
鹤山区法院执行局一直把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放在心中,从未懈怠。在执行的道路上,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多元化、多角度的执行办法不仅仅是为了执结案件,更是为了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得到自己最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