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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借款拒不还钱 强制执行彰显威严

  发布时间:2020-08-12 08:56:06


    8月10日,申请执行人罗甲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到了执行款,并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这笔钱终于拿回来了,太不容易了,你们辛苦了”。

    这是一起关于借款合同引起的纠纷。罗乙向罗甲借钱并出具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罗乙拒绝偿还借款,罗甲无奈向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罗乙向罗甲支付借款及利息共计24200元。判决生效后,罗乙拒不履行义务,罗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罗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就约见了被执行人罗乙。经过一番交谈,执行干警了解到罗乙之所以不履行义务,是因为实际借钱人并非是罗乙,而是其朋友着急用钱,为了帮忙,罗乙在借条上签了字,因此罗乙认为自己不应该偿还借款。执行干警多次对罗乙做思想工作无效后计划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惩戒,在采取强制手段的过程中罗乙与实际借款人进行了联系,实际借款人同意代罗乙偿还罗甲14000元,其余部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疫情过后,罗乙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再次与罗乙做思想工作,经调解,罗乙偿还了余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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