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执行案件

“消失”一年不还款 “露头”一次终还钱

  发布时间:2020-08-06 10:52:04


    近日,山城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9月,被执行人秦某和申请人胡某一起供煤,双方约定期限由秦某支付3万元货款给胡某,到期后秦某不见踪影。眼见这笔货款就要打了水漂,2018年11月,胡某无奈之下向山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秦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秦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

    2019年3月,胡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采取线上、线下查控相结合模式,先是在网上查控被执行人秦某名下财产,冻结其银行卡余额1900余元。之后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秦某家里及老家蹲守,并向其小区物业询问其下落,秦某始终未露面。2019年7月,执行干警再次寻找秦某,在其老家邻居处得知近期秦某家中要办丧事,秦某必定回家。执行干警经多方考虑,选择次日蹲守被执行人。未料到,狡猾的秦某于办事当晚就离开了家。2019年8月,经申请人胡某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一年,2020年7月30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胡某电话,说发现秦某在鹤山区某工厂打工。得到消息后

    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到该工厂后未发现秦某踪影,该厂领导称秦某不是其职工。就在执行干警以为又要无功而返时,执行干警看见角落处有个人探头探脑,申请人胡某一眼认出这就是“消失”了近一年的秦某,执行干警飞奔而至一把抓住了秦某的胳膊,将其他带至保安室做询问笔录。面对执行干警的压力,秦某从其老板处预支了工资,当场履行案款2300元,并与申请人胡某达成和解协议,每月向胡某支付2000元。

    申请人胡某看到得之不易的案款,再次向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原本他已对这笔钱不再抱有希望,没想到一个电话执行干警就及时赶过来并帮他要到了部分货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执行法官侯轶这样说道。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