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便立刻组织干警联系原、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向双方了解案情,准备庭前调解等各项工作。
原告与被告及其他投资人于2018年7月筹划合伙做生意,约定被告以货物的形式出资,其他人均以资金形式出资。开店一年多后盈利并不理想,原告想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同意,原告将所占份额有偿转让给被告,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不仅不还款,还避而不见,原告一怒之下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庭审前,承办法官为了修复原、被告之间昔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但因原告之前多次联系被告,被告均避而不见,导致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法官便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最终,在法官多次耐心调解下,被告向原告表示歉意,原告也打开心结,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双方达成和解。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还让昔日的好友重归于好。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力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