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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引矛盾 法院调解皆欢喜

  发布时间:2020-08-05 16:59:40


    近日,山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4月18日,李某驾驶无号牌机动二轮摩托车,载着姚某在山城区某路段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张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昏迷,入住鹤煤医院治疗,2020年5月3日出院。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于2020年5月25日向山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山城区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珂及时电话联系了张某、李某,原来双方对案件的客观事实没有较大分歧,但因李某是未成年人且父亲尚在监狱服刑,日常生活由其爷爷奶奶照料,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张某提出的赔偿金额。王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劝解,张某也理解了李某家庭情况困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支付5500元医疗费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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