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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引发纠纷 主动偿还快速执行

  发布时间:2020-07-31 17:46:18


    7月29日,中国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执行法官的办公室,说收到了一封来自法院邮寄内容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的邮件,想询问一下案件情况。该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及法律后果后,便主动履行了义务。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某负责并完成了分包工程,但一直没有拿到工程款,多次追偿无果,只得将中国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工程款458607.57元。判决生效后,中国某有限公司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却未查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本来以为该案涉案金融比较大,执行过程可能比较困难,没想到该公司收到我院发出的执行通知后,迅速派人至法院了解情况。执行法官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该负责人在了解到案件实情后,表明愿意履行义务,便主动将工程款及诉讼费用共计465007.57元的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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