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从立案历时5天快审执行完毕,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与鹤壁市某有限公司、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在鹤壁市某有限公司打工,鹤壁市某有限公司拖欠其劳务工资拒不支付,刘某曾多次索要劳务报酬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浚县法院判决鹤壁市某有限公司、王某向刘某偿还劳务费6860元。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非常重视,迅速与鹤壁市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取得联系,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刚开始王某拒绝支付刘某的劳务费用,并称对此事并不了解,所以不存在亏欠刘某劳务报酬的可能。由于涉案金额不高,执行干警便从企业诚信经营角度对王某做思想工作,而且如果拒不履行义务,将会对其公司和个人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进行惩戒,以后企业申请贷款、生意合作,个人出行都会受到限制。听了执行干警一番话,王某最终认识到一个企业诚信的重要性,并当场将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